喜报!我厅郑黎明同志荣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近日,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名单“出炉”,我厅正处长级督查专员、一级调研员、工会主席郑黎明荣获“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忠诚党的事业、服务职工群众,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决定》,授予996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1000个集体全国模范职工小家称号,授予798名个人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据悉,郑黎明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是此次表彰中我省省直机关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工会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