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9X/2024-00032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2024-02-28 |
文号: | - |
00248239X/2024-00032
审计
省审计厅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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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2-2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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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审计厅
2023年,浙江省审计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五届历次全会、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部署,聚焦审计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较好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我厅推荐参评的6个审计项目全部获得2023年全国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表彰,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1个,获奖总数连续5年位列全国省级审计机关第一位。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石。
1.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全面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涉审重要指示和文件等台账制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制定5方面11条具体落实举措。
2.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审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以省委审计委员会名义出台推进新时代浙江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18项主要任务。
3.不断强化法治能力建设。梳理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三个立”总要求等重要论述摘编》,通过“四季论坛”交流、党课宣讲、调研走访等形式,引导审计人员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23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完成审计项目1787个,查出违规金额155.5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09.8亿元,移送问题线索930件,推动健全完善制度780项。厅本级上报的审计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4篇,审计报告、信息专报获省领导批示201篇次。
1.力促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审计,持续发挥审计宏观调控“工具箱”作用。如连续6年开展第19届亚运会跟踪审计,有力发挥审计护航亚运作用。
2.力促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开展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等审计,努力为党委政府管好“钱袋子”。如开展扩大内需促进消费专项审计调查,促进消费领域专项资金加快拨付使用。
3.力促风险防范和绿色发展。开展城商行金融风险管理、海洋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审计,促进守牢安全稳定、绿色生态底线。如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协同推动审计整改。
4.力促群众生活品质持续改善。组织实施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等审计,推动各项民生政策有效落实,有效推动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5.力促领导干部规范履职用权。全省共完成764个单位1094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14个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共性问题,审计专报获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相关县(市、区)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工作。
(三)不断完善审计制度建设。
1.强化审计领域立法工作。完成《浙江省审计条例》的修订,首次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审计“三个立”总要求写进条款,系全国范围内首个作出适应性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浙江审计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2.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出台《浙江省审计厅审计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规则》,修订完善《浙江省审计厅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等制度办法,推进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全覆盖,抽查全省审计项目365个。
3.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行为。出台《浙江省审计厅关于依法规范对民营企业审计的指导意见》,明确对民营企业审计目的、原则、范围、内容、方式及工作要求,系省域首个有关民营企业审计的指导意见。
(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2.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深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除依法不予公开事项外,均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布,2023年我厅制定并公布2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编制《浙江省审计厅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
3.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在重大行政决策流程中嵌入合法性审查环节,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规范审计行为、维护审计权威、防范审计风险中的作用。
(五)持续健全审计执法工作体系。
1.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加强对法治建设和依法审计工作的领导,并将履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行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严格执行审计项目集体决策机制,2023年17个审计项目工作方案报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44个审计项目审计报告经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照要求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的清理废除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完成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
4.健全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制定《浙江省审计厅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 健全审计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相关经验与做法被省委组织部《时代先锋》采用并刊发,系唯一一家省直单位作容错纠错特色经验介绍。
(六)高效推进协同监督。
1.深化“纪检+审计”协同监督。在线索来源共享、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共同协助查处问题、有效促进整改等方面,持续加大协同力度,增强监督效能。2023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621件。
2.深化“巡视+审计”协同监督。与省委巡视办积极探索以监督贯通协同推动领域性治理,首次启动全省乡村振兴领域巡审联动专项监督,巡视机构和审计机关同部署、同进驻、同反馈、同整改。
3.深化“人大+审计”协同监督。签署《关于建立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协议》,切实提升人大财经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工作质效,相关做法被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计署向全国宣传推广。
(七)认真落实审计普法责任。
1.持续开展新修订审计法宣传贯彻活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浙江审计》杂志、“浙江审计”微信公众号上专题报道宣传新修订审计法,并组织人员到市县审计机关宣讲解读。
2.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审计条例》颁布后,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厅主要领导出席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浙江日报》、潮新闻、中国网等媒体第一时间予以宣传报道,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审计机关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3.深入推进《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召开全省审计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文光出席并讲话,举办全省首期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全国审计机关专题研讨班上介绍做法。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依法审计规范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对这些问题,我厅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省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奋力谱写新时代浙江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更好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以高质量的审计监督保障我省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政治统领为魂,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顶层谋划和战略部署,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持续细化做实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体系,把党中央授予的政治责任扛起来,把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好。
(二)坚持以审计项目为王,构建以项目为中心的工作格局。始终围绕需求做项目、围绕项目配资源,持续推进对党的机关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类别全覆盖,继续加大对重大项目、重点资金、重点民生、重大风险隐患和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
(三)坚持以审计质量为要,推动依法审计质量整体提升。在全省审计系统开展“审计现场管理提升年”活动,以审计现场管理提升为突破口,瞄准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修订完善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优化审计报告、强化审计执法质量检查等业务管理制度,向流程管控要质量、向成果管理要质量、向审计整改要质量、向督查评估要质量。
(四)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本,提高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持用事实说话、用专业说话、用质量说话,如实反映审计发现问题,客观公正得出审计结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精准容错纠错,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