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十五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11-21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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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5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审计厅党组开展了巡视。2025年1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审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审计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省审计厅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厅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为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和督促检查。认真对照巡视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分解,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始终坚持全省审计机关“一盘棋”,厅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问题;其他厅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整改任务主动过问、一抓到底;省厅各处室(单位)对承担的整改任务逐一建立台账、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相关市、县(市、区)审计局党组将巡视整改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形成了强大的整改合力。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调离岗位)1人,教育提醒11人,通报问题2起,建立完善制度13项。

一、关于“学用贯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25年1至6月,共组织集中专题学习15次,其中厅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专题学习10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4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用以指导工作。

(二)抓好闭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优化完善厅机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督查督办、成果拓展等闭环落实机制,建立“六本台账”,落实专人督办,做到“专岗、专机、专账、专档、专柜”管理,切实提升办理能力和落实质效。

(三)强化审计监督敢审敢严、依规定责。印发《2025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2025年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方案》《2025年高校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2025年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聚焦工程建设及招投标、土地出让、招商引资、政府采购、重大资产资源处置等重点领域,沿着决策执行和资金流向开展穿透式审计,揭示主要发展风险和领导干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坚持敢审敢严,深入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精准提出审计建议,做到敢于定责、善于定责。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大疑点核查力度。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协同,审前共研问题线索、审中共享信息方法、审后共商事项移送,提升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四)严格执行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积极做好对市县党委审计办相关工作的日常线上指导,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操作。建立向中央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台账,实时动态更新。根据年度审计项目建立审计成果台账,对照检查成果上报情况,做到应报尽报。

(五)树牢正确政绩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根本目的,2025年安排实施粮食安全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城中村改造、中小学教育资源资金配置、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工伤保险和生育支持资金、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部分省级社会捐赠资金、减污降碳资金等与民生相关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坚持对标省综合考核、坚持标志性成果导向,修订完善厅年度考核办法,优化考核体系。督促台州市审计局等单位抓好审计质量问题整改,全面排查问题,分析产生原因,严肃责任追究,健全长效机制。

二、关于“发挥审计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好2025年审计项目立项,做深审计项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关注财税、国资国企、金融、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等领域的相关改革任务,主动听取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立项建议,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谋划2025年度审计项目,安排厅本级审计项目53个。加强对区域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举措的研究,找准审计切入口和着力点,明确审计重点,揭示重大问题,提准审计建议,努力发挥审计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作用,助力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谋划推进改革。对照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实施意见》改革项目清单,根据省委改革办有关文件精神,谋划推进“创新社会审计机构审计报告核查机制”“探索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深化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等3个改革项目。

(三)加强投资领域审计及后续整改力度。在审计项目中明确将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招投标和分包管理等作为重要审计内容,2025年3月,对全省投资审计工作特别是价款结算开展情况开展了调查,并结合同步审计项目,实地对杭州、宁波、温州、台州、金华5个设区市进行现场督导,加大审计穿透力度。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管理系统,严格执行挂销号制度,按照整改时限要求持续跟踪重大工程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推动问题整改。

(四)提高重大项目跟踪审计能力。针对基层审计机关投资审计能力短板,在2025年上半年开展的同步专项审计调查中,根据项目特点和难点,编制了现场管理篇、地下管网认知篇、政策法规篇、专项规划篇、分类专题篇等11个培训材料加强业务指导,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共享审计信息、开展现场监督,切实提高审计针对性、有效性。举办全省投资审计业务培训班,围绕投资审计工作重点难点交流工作经验与典型案例,并邀请有关专家讲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三、关于“审计促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风险揭示力度。在2025年开展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财政同级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金融审计、国有企业审计等相关审计项目中,加大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违规招投标、金融风险、生态安全、国企运营风险等相关事项的审计监督力度。

(二)加大招投标领域监督力度。开展全省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审计调查,深入揭示诸如改革任务推进不力、设置交易壁垒、明招暗定、量身定做、围标串标、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肢解发包等典型问题,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政策法规、监管机制和流程标准的健全和优化升级。加强与纪检监察、发改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协作配合,深挖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

(三)加强金融领域审计监督。开展期货、银行等行业的审前调查和政策研究,提高审计实施方案的针对性,根据行业主要业务风险特点制定审计应对措施。在2025年4至6月开展的省属期货公司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揭露个别期货公司内控制度存在重大漏洞、金融类衍生品业务发生大额损失等20个问题。

(四)加强国资国企领域审计监督。2025年3月起,实施省属企业改革发展与风险防范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聚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激发国有企业内生动力、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等专题,加强对省属企业改革发展重点和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对省属国企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组织安排省属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参与审计项目,通过以审代训方式,提高国企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召开部分省属国企内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交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经验。充分利用省内审协会等平台,开展经验交流、实务辅导,组织国企内审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

四、关于“推进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研究型审计。将研究型审计贯穿始终,坚持把立项当课题研究、把问题当课题研究、把审计建议当课题研究,聚焦重大政策落地、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推进、重点民生保障、绿色低碳发展等谋划审计项目,加强审前研究力度,精心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对问题注重从源头和造成后果进行剖析,提高问题价值与审计质效,加强对重点审计事项的研究,提升审计建议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审计服务中心大局的主动性和契合度。

(二)加强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2025年1月,组织各设区市审计局、厅各业务处梳理查摆审计项目立项、组织实施、成果利用、审计整改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改进措施,推动问题解决。2025年4月编制印发“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进一步健全全流程质量控制的制度机制,深入落实《浙江省审计厅审计项目全员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部署开展审计立项科学精准、审计现场实施规范穿透、审计成果价值等6项提升行动,进一步落实分级质量管控机制,严格审计现场管理,深入开展穿透式审计,提升审计移送质量,提高审计监督精准性、有效性。2025年8月在全省范围内对11个设区市审计机关及部分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审计质量检查,对发现的程序性和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予以通报,并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组织开展对2024年项目后评估,总结总体成效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实现以评促审、以评促学、以评促优。出台《浙江省审计厅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登记报告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出台《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外部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外部协审人员管理,提高使用绩效。

(三)加强大数据审计应用。在2025年审计项目中加强大数据审计技术应用的力度,2025年3月印发《2025年全省科技强审工作要点》,明确结合审计项目计划,加大跨行业跨领域的异常行为特征数据分析和重点对象、重点人员、重点资金的“穿透式”数据分析,助力发现重大问题、关键问题、典型问题。厅各业务处在2025年审计项目中加强大数据审计技术应用的力度。建立完善审计数据定期归集清单,持续开展金融领域、投资领域审计数据归集,提升数据支撑能力。推广大数据审计应用,提升审计人员数据分析实操能力。完成“现场审计作业云”看账工具运行试点任务,提升现场审计效能。

(四)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落实网络数据安全责任。开展对16家市县审计机关网络安全风险“回头看”,定期组织攻防演练,修复安全漏洞,完善数据管理制度,提升全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编制下发《浙江省审计机关网络安全事件和隐患标准》,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网络安全工作服务指导。

五、关于“推动被审单位审计整改落细落实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审计整改逾期问题的跟踪督促。2025年1月将审计整改问题切分至各涉及处室,一对一做好对接,并通过审计整改管理系统对各个被审计单位进行点对点提醒,共同督促逾期问题尽快销号。截至2025年6月底,巡视指出的212个未完成整改问题中,已有202个完成整改。对无理由逾期或者拒不整改问题,纳入“七张问题清单”进行跟踪督促。对审计整改管理系统的提醒功能进行流程再造,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及审核人员按整改时限完成整改及问题销号。

(二)加大对被审计单位推动整改不力问题的揭示力度。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时,对存在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形的单位进行点名。2025年3至5月开展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与省人大财经委派出联合督查组赴现场开展重点督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依据《浙江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况,严肃追责问责。

(三)推动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整治。将25个行业共性问题和屡审屡犯类问题纳入“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问题予以重视、系统解决。做好“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的清单发布、跟踪督促及销号认定工作。加强内审指导监督,强化“源头治理”,举办全省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培训班,开展全省内部审计论文及案例评选等,加强内部审计业务辅导和业务交流,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能力。

(四)稳妥有序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按照审计署、省“两办”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比例、扩大公告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党对审计工作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巩固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着力构建全省审计机关上下一盘棋。严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厅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厅领导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听取并分析研究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次,并在关键节点落实与处室负责人、关键岗位干部、年轻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等要求。

(二)持续加强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修订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七张责任清单”和“十项制度”》,印发《浙江省审计厅打探干预审计事项行为登记报告规定(试行)》,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定期组织警示教育、廉政专题党课、廉政谈话、新任审计干部廉政教育培训、“青年第一课”廉政专题教育等,进一步增强全厅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廉政考察,在市县审计局领导班子配备上,做好与地方组织部门沟通,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廉洁自律情况,确保选准人、用对人。

(三)持续发挥厅机关纪委监督‘“前哨”’作用。完善审计廉政“飞行检查”工作机制,将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审计现场管理情况、“审计组清廉单元”落实情况等纳入检查内容,并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审计回访。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出台《浙江省审计厅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主动报告制度(试行)》,从严把好拟提拔晋升人员的德才表现、任职年限、工作实绩、作风品行等关口,确保拟提拔晋升人员符合资格条件。

七、关于“持续纠治‘四风’问题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树牢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理念。组织指导各业务处室结合处务会、支部会、审计项目进点会等时机,常态化开展文明审计形势分析,着力纠治审计过程中获取材料方式方法不当、个别人员口大气粗等行为,并对审计人员出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依规处理,推动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二)加强对内审评优的审核把关。在已开展的内审评优评先工作中,就是否存在重大经济违法案件、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充分征求公安机关及参评单位纪检部门意见。组织全省内审协会做好举一反三工作,督促各设区市内审协会和行业委员会加强审核把关。

(三)停止下发审计信息采用批示情况通报。按规定不再对各县(市、区)审计局审计信息采用批示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四)规范省内审协会、省审计学会经费管理使用。对厅机关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财务专项检查,促进相关经费合法合规使用。

八、关于“干部队伍和党建工作系统谋划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落实审计机关双重管理制度。加强对市县审计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思考和全局谋划,推动落实省厅与有关市局干部双向任职交流,研究出台《市县审计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与地方组织部门定期沟通交流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机制》等制度,就年度交流沟通、重大事项会商等工作进行明确,形成规范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从严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工作,并对厅领导干部亲属从业及从事经营活动开展分析,分类提出监督管理建议,强化规矩纪律意识。定期组织全厅在职干部及退休干部违规兼职、违规经商办企业或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等情形排查和清理工作。

(三)推进党建工作与审计业务融合。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专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修订党支部考评办法,将党支部党建业务融合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重要考评指标,以考促融、以考促治。开展审计党建业务融合探索,以党建品牌建设引领审计业务发展。

九、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代扣代缴个人税款。对厅管协会近三年发放的绩效奖励、培训授课专家劳务费、评审劳务费、稿费等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规范代扣代缴个人税款管理。

(二)加大培养复合型审计人才力度。制定大数据审计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人员现状确定重点培养的审计人员和人才培养计划,提升大数据审计实务操作能力。

下一步,省审计厅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自觉。通过厅党组会议、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处长例会、支部会议等形式,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树牢“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意识。二是持续扛稳压实责任,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跟踪督办,不折不扣整改落实到位;对需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由表及里剖析内在成因,加强建章立制,推进完善审计制度体系建设,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持续强化成果运用,提升服务中心能力。始终坚持“抓巡视整改就是促发展”,将问题整改落实与正风肃纪反腐、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巡视整改,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审计工作、审计监督全覆盖、全流程质量控制、审计人才保障等“四项制度机制”,提高审计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51698;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55号;电子邮箱:ssjt@zj.gov.cn。

中共浙江省审计厅党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