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248239X/2025-00674 主题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省审计厅 公开日期: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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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248239X/2025-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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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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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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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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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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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2025年第4号公告:浙江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5-07-0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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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2月22日至4月3日,对浙江省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省医保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浙江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械中心)等2家下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省医保局成立于2018年10月,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机构,主管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械集中采购和监督管理、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工作。下设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2家,分别是省医保中心和省药械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度省医保局(汇总)收支预算总数为14221.14万元,决算总数为14223.4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2%。

审计结果表明,省医保局建立了局机关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明确了收支预决算管理、支出审批流程等相关内容,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认真执行财务报销等支出审批制度。本次审计也发现省医保局在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资产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化项目延期11个月验收未履行相关手续。信息化项目合同约定2022年底前完成最终验收,实际于2023年11月才完成合同终验,省医保局未按规定对项目延期事宜进行研究评估。

(二)对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不规范。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应按照重点工作、市县财力、绩效考核3个因素进行分配,但该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显示,未明确分配因素权重,相同重点工作和财力因素下分配标准不统一。

(三)省医保局对委托服务项目监管不够到位。省医保局医疗保障大数据和政策研究应用服务项目,合同金额299.5万元,存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2项合同内容未完全履行;项目验收不符合规定,未成立验收小组,也未见验收人员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

(四)省医保局及下属单位的部分办公设备存在闲置。如省医保局39台办公设备存在闲置,涉及金额26.81万元。

(五)公务接待费未及时结算。省医保局直到2023年4月才支付2022年1月至11月的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影响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的准确性。

(六)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浙江医保全省统一咨询服务体系等5个项目供应商尚未完全履约,省医保局、省医保中心已提前支付尾款84.52万元。

三、审计整改要求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各项资金管理,促进资金依法依规高效使用;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资金和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医保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截至公告日,针对信息化项目方面的问题,省医保局已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管理,按规定做好项目进度跟踪控制和变更管理工作;针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规范问题,省医保局已修改完善了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明确分配标准、分配因素及相应权重;针对服务项目监管不够到位、提前支付尾款等问题,省医保局已修订完善《医保政策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等相关制度;针对部分办公设备存在闲置问题,省医保局已通过按需分配使用、上架调剂共享平台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针对公务接待费未及时结算问题,省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按规定及时结算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