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9X/2025-00688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2025-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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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239X/2025-00688
审计
省审计厅
2025-08-14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5-08-18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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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浙江省审计厅厅长 白剑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经济监督定位,紧扣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重点领域风险防范等方面,科学规范开展审计监督,着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审计保障。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1763个,提出审计建议被采纳5986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237.35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908项。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定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忠实践行“八八战略”,聚焦“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全面落实一揽子政策,推动经济稳进向好。积极向上争取要素支持,全年共争取专项债券、“两重”“两新”等要素支持5236亿元,有效支持我省重大项目建设。优化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聚焦扩大有效投资等8个重点领域政策包和4张要素清单,全省安排相关财政资金6040.2亿元,保障“十项重大工程”实施。全力促进消费回暖和服务业提质增效,率先出台财政政策总体方案,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二是大力推进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大力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增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4个。巩固提升数字经济优势,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落实84.33亿元支持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等建设及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落实69.88亿元支持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12.41亿元支持重点人才项目和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持续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积极应对关税冲击,大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共同富裕建设步伐有力。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逐步形成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路径机制。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4%用于民生,落实31.94亿元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37.6亿元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72.75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省定标准,城乡居民收入倍差、低收入农户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分别缩小至1.83、1.80。
四是深化财税改革和监管,激发财政发展动力活力。研究出台财税体制改革方案,谋划实施11项重点改革,积极向财政部争取到6项改革试点任务。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节庆、展会、论坛活动预算管理,全省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预算6.8%。持续深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不断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测体系,密切关注基层“三保”防线。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一、财政管理和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省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对省财政厅具体组织202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审计,重点关注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资源统筹、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管理未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40家单位连续3年安排的56个专项支出项目超需求编制预算,实际执行不及预期。二是对非税收入和国资收益上缴国库监管不力。17家预算单位的1105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17家省级国有一级企业4461万元应缴国资收益未及时上缴国库。三是部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事后绩效评价不客观。15个项目在事前评估时虽设置了绩效指标,但实际未按要求开展分析论证,而是直接给出评分,评估结论缺乏依据;6个省级大型活动项目未按规定设置效益指标或效益指标不具可衡量性,导致事后评价结果不客观。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及重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对8家省级部门和2家省级部门重点下属单位开展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编制、收支管理、政府采购,以及过紧日子要求落实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预算收支管理不严缺乏刚性约束。4家单位1.47亿元收入未及时入账或未纳入预算管理;7家单位超预算、超范围支出257万元;4家单位向下级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转嫁摊派费用272万元。二是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执行不严。4家单位存在大额资金未按规定进行竞争性存放、资金存取内控薄弱等问题,影响公平公正和资金效益发挥,涉及金额5.07亿元。三是政府采购程序不合规、履约监管缺失。6家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存在决策或招标程序倒置,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充分等问题,涉及金额3333万元;8家单位存在项目未组织验收或虚假验收,未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提前支付合同款等问题,涉及合同金额3051万元。
(三)全省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情况。对省税务局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依法征税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税务机关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门间协同治税不到位导致少征税款。因与医疗保障、自然资源等部门衔接协作不到位,7家税务机关未及时发现营利性医疗机构隐匿收入3.85亿元,测算少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082万元,9家税务机关未有效掌握已产生纳税义务的用地单位信息,应征未征耕地占用税1051万元。二是征管不严造成税款流失。1家税务机关对1家企业销售房产价格明显偏低行为风险分析不到位,测算少征土地增值税1.85亿元;6家税务机关未发现3家企业和10家个体工商户少申报或隐匿金银首饰消费税应税销售额2.64亿元,少征税款1290万元。
二、重大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对9家省级部门和11个市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世界一流强港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领域的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部分领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政策部分配套细则制定偏慢,新建的2个内陆无水港和2个海外物流节点等未能享受补助。二是因项目统筹谋划不够、支出计划未及时安排等原因,18个县“腾笼换鸟”政策落地不及预期,相关专项资金执行率均低于60%,涉及预算资金23.91亿元,其中6个县2024年零支出。三是部分高能级创新发展区补助资金下达不及时,省政府要求2024年力争培育10个左右高能级创新发展区,并对排名靠前的给予500万元补助,首批名单已公示,但截至2025年4月底,补助经费尚未下达。
(二)市县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审计情况。在10个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各地贯彻重大经济决策部署、落实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要求谋划推进重大项目。6个市县共有58个“千项万亿”工程等重大项目不符合申报条件;受土地、资金等因素影响,7个市县有74个重大项目未能按期开工、竣工,或者推进慢于时序进度。二是部分招引项目不实、审核监管不力。3个县将本地国企投资项目等28个不符合招引标准的项目列入招引考核;4个县审核把关不严,兑付奖补等资金时存在未达条件即支付、多支付等问题,涉及金额6.41亿元;6个县对招引项目后续履约监管不严,存在招引项目投资未达协议约定、招引企业外迁,以及建设项目未开工等招引成效不佳问题,涉及39个项目、262.67亿元招引金额。
(三)招投标管理审计情况。在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强农惠农资金等项目审计中,重点关注招投标制度执行及管理等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3个县违规将224个应公开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直接委托国企实施,共计投资金额11.08亿元;7个县以“化整为零”方式拆分293个项目规避招标,共计投资金额28.08亿元。二是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4个市县33个建设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违规设置限制性条款,涉及合同金额233.97亿元;2个县43个项目违规采用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限制投标人范围,涉及投资金额1.09亿元。三是涉嫌围标串标、违规转包。3个市县6个项目涉嫌围标串标,涉及投资金额1.5亿元;2个市县336个项目涉嫌违规转包,涉及合同金额6.62亿元。
(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审计情况。对34个市县开展审计,重点关注管网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工程质量、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统筹协调机制不完善,影响项目推进及投资绩效。12个市县由于统筹协调机制不健全,部门间协同不力,16个管网项目推进滞后,影响区域供水供气、治污效果。二是工程质量有缺陷。由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监管不到位,14个市县总计33个地下管网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三是管廊资源闲置率高。由于管理部门和管线单位利益诉求存在差异、属地政府与央企协调困难等原因,截至2025年3月底,32条已投入运行管廊实际入廊管线仅442.8公里。
(五)省级信息化建设审计情况。对13家省级部门(单位)审计,重点关注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项目绩效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重复建设信息化项目或功能模块。因统筹规划不到位等原因,1家单位的2个信息化项目建设内容重复,2个信息化项目部分功能模块重复建设。二是部分信息化项目建设行为违规。8家单位存在项目未批先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等问题,涉及建设资金9590万元。三是项目未达预期目标、使用绩效不佳。因前期需求研判和后期管理不到位等原因,3家单位的7个系统使用率不高、建设目标未实现,涉及建设资金1522万元。
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审计情况
(一)地方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审计情况。对1家银行、1家证券公司,以及5家省属期货公司开展审计,重点关注业务合规管控、经营风险防范、衍生品业务开展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家银行向资本金不足的国企建设项目发放21.44亿元贷款;1家证券公司与19家交易对手超授信限额开展业务;1家期货公司下属子公司违反内控规定出售与某股票挂钩的雪球期权产品,造成损失。
(二)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和风险防范审计情况。对19家省属企业开展审计,重点关注科技研发投入、参股企业管理、贸易风险防范等内容,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科技研发投入不足。4家省属企业未完成省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研发投入金额、增幅等任务指标。二是违规开展禁止性贸易。3家省属企业下属的5家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52.45亿元,其中1.74亿元存在损失风险;4家企业下属的6家企业违规开展走单、循环等贸易。三是部分贸易业务存在较大损失风险。4家企业下属的6家企业在客户准入资格审查、赊销风险管控等措施不到位情况下开展贸易,涉及金额2.89亿元,其中1.11亿元存在损失风险。四是对参股企业管理缺失造成风险隐患。4家企业存在未按章程约定向参股企业委派人员、不掌握参股企业重要基础信息等问题,导致合计约6300万元投资权益存在损失风险。五是省属企业成立的基金面临概念验证项目“不敢投”,以及概念验证产品省属企业“不敢用”的困境。
(三)防洪减灾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对11个市开展审计,重点关注防洪减灾重点工程建设经费、建设程序、项目质量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项目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建设成本控制不严、超范围列支费用造成损失浪费风险。因招标文件或合同疏漏、费用审核不严等原因,3个项目增加建设成本或超范围列支费用,涉及金额3898万元。二是部分项目建设标准未达规定要求、存在质量安全隐患。9个项目海塘堤顶的宽度未达行业技术要求,影响防洪能力;3个项目未按图施工,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三是部分跨区域项目施工未有效统筹衔接。4个海塘项目因缺乏统筹协调,存在跨区域衔接段堤顶道路错位及海堤结构不一等问题,影响防潮效果。
(四)减污降碳资金审计情况。对全省70个市县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减污降碳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以及减污降碳任务落实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资金闲置、延期拨付。8个县共计1.5亿元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闲置未使用;10个市县未及时下达、拨付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8585万元。二是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不力。因生态环境部门对产废单位排查不全面等原因,11个市县有1068家小微产废单位未按规定纳入全过程收运监管体系,未达危废收运覆盖率100%的政策要求;9个市县887家危废产废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控制贮存污染、超期贮存危废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建成后未达预期目标,部分长期闲置、停产。9个市县投资32.15亿元建成的11个项目未达设计要求;7个市县投资5.7亿元建成的8个项目长期闲置、停产。
四、重点民生审计情况
(一)中小学教育资源资金配置审计情况。对2个市和山区海岛县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县中崛起”工作推进、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地方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山区海岛县教师资源保障不到位。2个县50所学校编内教职工配置数比按照在校学生数测算的国家标准少703人。此外,因教师资源紧张,1个县31所公办中小学违规聘用超过1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共298人,超3年及以上的107人。二是违规列支教育领域专项资金。6个市县7所学校共有765万元“县中崛起”专项资金使用存在套取挪用、弥补行政经费等问题;3个县25所学校共有808万元“跨地区教育教共体”专项资金被违规用于负面清单所列内容。
(二)山区海岛县医疗基本保障审计情况。对32个山区海岛县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县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设备配备未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截至2025年3月底,山区海岛县429家乡镇卫生院中56家未配备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相关设备,其中9家28项基本设备配备率不足50%。二是县级医院硕士以上医务人员占比偏低。截至2025年3月底,有17个山区海岛县的17家龙头医院硕士以上注册医师的占比低于8%,其中有7家低于4%,最低的仅0.68%。
(三)公立医院审计情况。对省级2家公立医院和32个市县62家公立医院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公立医院诊疗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医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多结算医保基金。31家医院将属于自费项目的特需床位费以普通床位费编码申请医保基金结算,违规多结算医保基金1752万元。二是违规线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9家医院未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违规线下采购5101万元高值医用耗材,不利于采购价格公开透明。三是违规“捆绑”采购检测试剂。5家医院以配套受赠获取或者低价购买的医疗设备为由,未经公开采购程序直接向原设备供应商采购相关试剂耗材5895万元。
(四)强农惠农资金审计情况。对5个市和40个县开展审计,重点关注强农惠农资金统筹管理、补贴资金发放、农业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种粮农户未能按政策享受低息贷款。因行业主管部门对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宣传、推动不够有力,30个县有8412笔向种粮农户发放的贷款利率高于同期贷款报价利率(LPR),与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政策不符,造成种粮农户多支付利息1306万元,财政多补助贴息341万元。二是涉农重点资金补助政策落实有偏差。24个县多发放惠农补贴294万元,同时少发放补贴134万元;13个县1.27亿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不及时;4个县8个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农业产业项目申请获得财政补助资金2461万元;5个县12个农业产业项目超额获得财政补助资金529万元。三是部分农业产业项目绩效不佳。13个县33个农业产业项目由于前期谋划不合理、后期运维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存在建成后未投入使用、实际效果与预期相差较大等问题。
(五)文化建设发展资金审计情况。对省级、11个市和55个县开展审计,重点关注文化建设发展资金使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文物修缮保护工作等方面内容,发现部分地方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公共文化场馆未按标准提供服务。省级和7个市县部分文化场馆未按规定时长和规范标准提供服务,存在开放时间不足、未及时开放、服务标准滞后等问题。二是部分文物修缮保护工作不到位。省级和30个市县存在文物修缮工程管理不规范、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治等问题;5个县412处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未经审批被拆除或坍塌消失。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未按规定开展。2021年至2023年,我省共安排2亿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抽查发现21个市县存在保护工作推进不够有力、非遗项目未按要求开展评估等问题。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对11家企业相关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4家企业收入、成本核算不实,影响损益。4家企业工程项目管理粗放,存在工程重复立项、工程量核实和工程变更把关不严、无依据调整结算方式等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3家企业违规列支相关费用244万元。1家银行通过调整计量方式,将市场估值仅为0.54亿元的债券按1.29亿元入账,虚增资产账面价值。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对1家省级部门、2家高校和2家设区市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及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及重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登记入账、权证办理等基础管理不规范。7家单位共计6.09万件设备藏品、2951.69平方米房产未登记入账;7家单位6.16万平方米房产、47.54万平方米土地等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二是资产长期闲置、往来款长期未清理。10家单位2.57万平方米房产、2401万元设备物资长期闲置;8家单位1.64亿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三是房产出租出借管理不严。7家单位及下属单位共计1.58万平方米房产被无偿占用;3家单位及下属单位违规出租房产,涉及金额1260万元;2家单位收取的房租、品牌使用费合计6821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2家单位应收未收房租119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在对1家省级部门和8个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等方面内容,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林地被违规占用。因监管不严、部门协同不力等原因,2021年至2023年期间,有1887亩林地被建设项目违规占用,605亩被毁林开垦。二是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管理不规范。4个县未经核准或超核准处置建筑垃圾;2个市县未经环评、用地审批等程序违规设置消纳点或非法倾倒堆放建筑垃圾。
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处情况
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省审计厅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1件,涉及人员197人,跟踪督促办结历年移送案件线索52件,处理处罚187人次,追缴违法所得及罚金8629万元。
七、审计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聚焦省委“132”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十项重大工程”,坚定扛起“经济大省挑大梁”的责任担当,大力弘扬“六干”作风,采取有力举措、非常之功,推进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向好、社会和谐稳定。
(一)持续释放政策效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争取和承接好国家政策,不断充实完善“8+4”经济政策财政等各类要素支持体系。二是加力扩围实施“两重”“两新”,加快推进“千项万亿”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积极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激发消费潜能。三是完善助企惠企政策体系,深化招投标领域综合治理,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和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工作,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强化民生保障改善,加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一是持续深化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山区海岛县流动,不断增强山区海岛县内生发展动能。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大力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三是根据人口变化情况和实际需求,实事求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切实做好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保障,促进民生实事高效落地。
(三)筑牢重点领域风险防线,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一是健全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动态监测机制,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二是全面构建国企和金融企业风险防控体系,加大对省属企业特别是下属各层级公司的监管,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处置、问责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三是加强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严格自然资源资产利用管控,促进绿色发展。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进一步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支出政策动态评估清理机制,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实现财政资源高效配置。二是加强财政要素统筹和保障,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及时优化政策兑付机制;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财政资源有效盘活利用。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等文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和审计建议。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将全面压实责任,持续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并按要求于11月底前报告整改情况。
注:
1.本报告涉及设区市称为市,县(市、区)统称为县,乡镇、街道统称为乡镇;
2.本报告涉及金额为万元的,均不保留小数点,数字不进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