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00248239XK/2026-1010654896 | 主题分类: | 审计 |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1787210875179 |
| 文号: | |||
1133000000248239XK/2026-1010654896
审计
省审计厅
2026-08-19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6-08-2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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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2日至4月3日,对浙江省司法厅(以下简称省司法厅)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省司法厅是主管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2025年本级决算收入14565.24万元、决算支出13159.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05.5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司法厅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总体比较规范,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各项财经法规,202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省司法厅在信息化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扣减律师在线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供应商1名技术人员10个月未驻场服务相应费用。在供应商原派的1名驻场人员离职、未再改派其他人员常驻现场服务的情况下,省司法厅在支付项目合同款时未扣减该人员10个月未驻场服务的相应费用。
(二)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3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设。省司法厅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项目承建单位解决系统架构差异大、接口规范不统一等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3个信息化项目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建设。
(三)无形资产未及时转销,涉及金额584.68万元。截至2025年底,省司法厅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7个信息系统已关停,但未及时转销,涉及金额584.68万元。
三、审计整改要求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完善信息化建设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司法厅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公告日,针对“未扣减律师在线系统运维服务项目供应商1名技术人员10个月未驻场服务相应费用”问题,省司法厅已收回相应资金4万元;针对“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3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设”问题,省司法厅已督促有关单位,于2026年5月完成项目初验,并扣减了相应的逾期费用;针对“无形资产未及时转销”问题,省司法厅已完成有关无形资产的转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