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3000000248239XK/2026-1010657362 | 主题分类: | 审计 |
| 发布机构: | 省审计厅 | 公开日期: | 1787540760101 |
| 文号: | |||
1133000000248239XK/2026-1010657362
审计
省审计厅
2026-08-20
主动公开
有效
发布时间:2026-08-24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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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2026年8月2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6年3月2日至4月13日,对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省食药检院)2025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省食药检院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各类检验、质量安全分析研究、标准制修订、相关技术研究,食品生产许可的技术审查,科普宣传、学术推广、杂志编辑发行等工作,现有17个内设机构。2025年省食药检院决算收入1.93亿元,决算支出1.7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食药检院积极出台多项内控制度,财务管理总体规范,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但在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租车费结算、电子政务项目试运行、中药标本台账管理、自管住房产权办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引起重视并予以解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不佳。抽查发现,截至2026年4月2日,省食药检院有21台套纳入开放共享平台的大型仪器设备连续3个月未开机。
(二)租车费结算不规范。省食药检院2025年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结算租车费,涉及多支付租车费合计13.52万元。
(三)电子政务项目试运行时限不足即提前验收。抽查发现,2020年至2022年,省食药检院3个电子政务项目试运行不足3个月即组织项目验收,涉及提前支付合同尾款合计148.75万元。
(四)中药标本台账管理不到位。抽查发现,省食药检院中药标本馆有69件标本未录入台账管理系统,部分标本台账登记要素不完整。
(五)自管住房产权办理或变更不及时。省食药检院1套自管住房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3套自管住房未办理房屋产权划转手续。
三、审计整改要求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规范财务支出、健全内控机制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食药检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截至公告日,针对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不佳问题,省食药检院出台《仪器设备绩效核算规定》,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绩效;针对租车费结算不规范问题,省食药检院已追回多支付的租车费13.52万元,同时进一步规范租车合同签订与费用结算管理;针对电子政务项目试运行时限不足即提前验收问题,省食药检院出台《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制度》,明确新建项目试运行时间不得低于12个月;针对中药标本台账管理不到位问题,省食药检院出台《中药标本管理规范》,对中药标本进行系统盘点,及时纳入台账管理系统,补齐登记信息;针对自管住房产权办理或变更不及时问题,省食药检院已与相关部门开展沟通对接,积极协商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变更等事宜。